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创省级园林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3]1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建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湘市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湘市创省级园林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湘市。 2.3规模:星河广场、长安二桥至拦水坝两岸、乡企委绿地,总投资约583万。 2.4工期要求:18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星河广场、长安二桥至拦水坝两岸、乡企委绿地,总投资约583万,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按照岳建发[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岳登记;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园林专业的项目经理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人,具体如下: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账号:59375734926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时至5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持项目经理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及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将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将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65070。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工程为加快建设工程速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报名前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湘建建[2013]282号)第十条要求提供资料清单,具体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类似项目经历(附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资料)情况; 4.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3年获奖情况(复印件); 6.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 7.近三年的类似项目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时间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10.承诺书(保证其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其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11.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本工程项目的资格后审依据。 12.因本项目牵涉地段较多,考虑到与当地周边关系的处理,报名前请到业主处了解情况后再到本代理公司报名。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 地址:临湘市 联系人:梅贤志电话:139740308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 联系人:易红 电话:0730-376987713974088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