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许村镇报国村农民公园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报国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报国村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 包括绿化种植,凉亭、花架、场地建设等附属工程 投资概算: 180 万元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宁市许村镇报国村农民公园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 园林项目主管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 ( 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 222 号 -2 三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 [2013]6 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 3 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市公管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 2011 〕 164 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许村镇报国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 海宁市梅园路 222号-2三楼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书记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506737839 电 话: 0573-87232359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