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3]0327011号 开标时间:2013-04-2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3]03270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经发审[2012]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本工程起于南港路,终点为南港污水处理厂,道路全长680.374M,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道设计,建设主要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直径不超过DN1200)、污水工程(最大直径不超过DN1800)、尾水排放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及管线综合设计。本次招投标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主材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本招标文件第8节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晋江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注册(含未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___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7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人民币(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4月2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邮编:; 电话:0595-85600619传真:;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邮编:362000; 电话:13859703322传真:0595-22583202;联系人:小苏。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